給愛法:
人生本來鳥事就一堆了,翻開報紙,類似的情節就像連續劇一樣,了無新意卻一再發生。八卦嘛…免不了就有人愛這羶腥味,又愛聽又愛傳,三姑六婆又自己為正義使者,碰到的話大不了陪對方打打嘴砲也就算了;我知道這對妳好像蠻難的,建議而已。
顯示性偏好,這是我最愛的行為分析模式;出張嘴都很容易,做了什麼事、程度多嚴重、頻率有多少,都可以透露出對方最真實的想法,對方把妳排的順位想必不會很前面。妳可以問妳自己:如果從來不認識對方的話,知道對方是這樣的人,那你還會不會想認識?答案搞不好不會是妳想要的。
妳說得沒錯,真他媽的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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