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9日 星期日

國債短評

中央社1月7日新聞:「國債敲鐘 每人欠20.4萬元。

自凱因斯學派盛行以來,大多數國家採行功能型財政,以政府支出作為解決總體經濟問題的特效藥,以往強調收支平衡的古典財政政策已不再被政治人物所喜愛,至此,預算斥字和國債累積已然是各國必須面對的問題。

當各界將焦點集中在龐大國債數額之上時,只看到事件的末端,真正問題之所在其實是預算斥字問題。如沒有預算斥字,自然沒有發行國債的必要;只是限制國債的發行數,而不去關心產生國債的預算斥字問題,是沒有幫助的。

當一國稅收低於政府支出水準時,若沒有任何財政積蓄的情況下,發行國債是一種解決方式。目前台灣國民的稅負比率(總稅收占GDP比率),2006年為13.1%、2007年為13.4%、2008年為13.9%,2009年更低為12.2%,均低於政府支出規模(政府支出占GDP比率)的25%。與世界主要國家相比較,美國為26.9%、英國為35.7%、新加坡為13.7%、韓國為26.6%、德國為36.4%、法國為43.1%、加拿大為32.2%,台灣的租稅負擔率亦明顯較低。

稅負比率的逐年下降,顯示減稅的浮濫和稅負分配的不公。而在租稅收入的統收統支制度下,民眾會產生財政幻覺,對政府提供的服務背後隱含代價產生不正確的認知,一方向造成不易向人民增稅,另一方面人民要求提供更多服務,進而造成政府財務結構的惡化。

政府發行國債解決預算斥字的方式,受到許多批評,認為將赤字以融資方式移轉給下一代是不公平的。然政府的許多支出,是能夠提供長期效益的資本性支出,不但這一代的人能夠享受到建設的便利,所促成的經濟成長後代亦能享受得到,這些巨額公共建設若僅對這一代以課稅方式籌措資金,一方面不符合收益配合原則,另方面大幅加稅更會造成福利效率的損失。藉由舉債的方向,將政府支出以平滑(smooth)的方式分配給二代人民負擔,是比較符合效率的作法。

在租稅課徵上,有一觀念稱為「無代表無稅」:課徵租稅必須以法律定之,而法律必須經立法院通過。立法院由人民選出的立法委員組織而成,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,因此若租稅未經人民選出的代表通過,政府就沒有權力向人民課稅,而人民也沒有繳納該稅的義務。另外,政府根據施政計畫估計支出概算後,由主計處提出未來年度的施政預算案,在八月底前送進立法院審議,必要時立法委員會將對這些預算提出刪減;完成立法程序後,再由行政機關執行,最後再由監察院審計部進行決算審核。

由於政府的收入與支出,都必須由人民所選出的立法委員通過,因此政府財務結構的惡化,立法委員是必須為此負責的;而立法委員們是由人民所選舉出來的,立法委員的素質良莠,人民是必須負最大責任。亦即,巨額的國債數額,其實與人民的民主素養有極大關聯。

沒有留言:

讀得慢,忘得快

準備國考的時候,民法和稅法這兩門科目,我花了非常多的時間準備,理解與背誦,雖稱不上讀到爐火純青,但拿來應付國家考試還是有信心的。 考上國考,工作熟悉以後,就回去學校攻讀博班了;當年準備國考時的報考職系是財稅行政,簡單說就是去當稅務員,當時的民法和稅法是我的考科,但我的老本行是經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