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時候的時候讀過保險學,對於保險經紀人的法律概念有一個輪廓:「保險經紀人是基於被保險人的利益,代向保險人洽訂保險契約,而向承保之保險業收取佣金之人。」所以當時心裡想說,以後我要買保險商品的話,要跟保險經紀人的保險業務員談,不會跟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員談,因為他們背後服務的公司不一樣,對於理賠的態度也會不一樣,這是當學生時期的我的想法。
出來工作以後,其實這個想法也沒有變得太多,但是多了一個概念,保險業務員的人格特質和素質也是非常重要,要是他本來就不是以客為尊的人,哪怕他是保險經紀人公司的保險業務員,也是保單賣出去就不理你了,一樣有道德風險。
話說,好幾年沒讀保險學了,保險法也非常陌生,雖然有萌起再翻看看的想法,但我知道我不會真的去翻,至少現階段沒有這樣的時間預算規劃,以後就再看看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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